通知公告
关于启动2013年度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21   浏览次数:166

为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学校决定启动本年度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计划内容

2013年度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3类。

创新训练项目:面向我校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面向我校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面向我校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二、申报要求和流程

1、创新训练项目的申请者需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创业训练项目的申请者需是本科生团队;创业实践项目的申请者需是本科生团队,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团队一般不超过3个人,鼓励跨专业开展合作。

2、创新训练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不超过3年。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3、学生可在教师指导下开展自主选题立项;也可参考《2013年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选题汇总表》中的项目,申请立项。所立的项目,应具备明确的研究目标,可行的实验方案,合理的技术路线及必要的实验条件。鼓励深入研究,已立的大夏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也可申报计划项目。

4、计划项目的指导教师,要求具备副高以上职称(含副高)或博士学位,鼓励高年级研究生担任项目的助理指导,鼓励企业家指导创业类项目。

5、计划项目的申请者须填写《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创新训练类)申请书》或《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创业训练类)申请书》或《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创业实践类)申请书》,以及项目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1-4),填写完毕后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k@admin.ecnu.edu.cn,并于99日前递交到所在院系。

6、院系对学生所递交的申请书及支撑材料进行评审,形成的评审办法及评审结果要向学生及时公开,916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教务处。上报的项目中应有一定比例的创业类项目。

7、学校在院系评审的基础上,按择优资助的原则审定,对于跨学科多领域的项目,在评审中将给予倾斜。审定结果公示后,予以正式立项,并报备市教委。


《物理学系本科生科研训练及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申报材料表格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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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系联系人:黄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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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系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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