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升工作领导小组和信访小组
1. 直升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推荐免试直升工作的需要,成立物理系推荐免试直升工作领导小组,由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以及部分教师代表组成。其职责是对物理系推荐生的专业能力、素质进行考核和综合测评,按程序推荐免试直升名单。
组长: 王向晖
成员:(排名不分前后)
黄国翔 马学鸣 毕志毅 徐敏 李燕 张卫平 孙卓 余亦华 陈树德 孙得彦 姜继森 阮建红 潘苏东 王向晖
秘书:黄蕊
2. 信访小组
根据推荐免试直升工作的需要,成立物理系推荐免试直升信访小组。其职责是对物理系推免工作进行监督、监察。
组长:李燕
副组长:姜继森
二、工作程序
1、推荐基本条件
(一)推荐生应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推荐过程中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确保质量,着重突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的考核。
(二)推荐生应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能按期毕业的学生,专业学习成绩优良,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具有作为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四)英语成绩优异(CET-4不低于550分或CET-6不低于425分)。
(五)推荐生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5%以内(基地班除外)。
(六)对具有特殊专业特长或突出培养潜质者(具有专业成果的前提下),在国内外重要学科竞赛上获得重要奖项并经学校认定者可以在符合上述第(一)——(四)条的基础上不受综合排名的限制,但需三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推荐直升硕士研究生,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均要在院系、学校层面进行公示。
2、面试资格
根据平时综合成绩(前三学年平时成绩+素质类加分)进行排名,按照学校下拨物理学系免试推荐名额的120% 按序确定面试名单(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1)平时成绩
平时成绩包括在华东师大物理系期间所有必修课和指定专业选修课科目,计算方法为每门课成绩按学分加权平均;
外校插班、本校外系转专业、往年休学、到外校交流以及赴德国交流学习等学生,不在金沙学习期间的成绩按其它学年(学期)在金沙所修课程平均成绩的名次进行等第外推(根据相对名次按百分比外推)确定;
物理基地班推免比例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进行推荐。
(2)素质类加分
各类科研项目、比赛获奖、学术论文等加分标准见附件1
(3)考核
直研考核为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学生的知识基础和综合素质。
面试由物理系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考核专家组进行统一面试。获得面试资格的学生须填写专业志愿申请表,并注明是否愿意调剂。
3、名额分配
校内外名额分配见附件2。(此项待定)
4、综合排名
综合排名由平时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平时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排名成绩的50%和50%。笔试成绩作为参考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5、确定推荐直升研究生名单
考核专家组将根据学生本人所填报专业志愿、综合排名情况确定推荐名单。系推荐免试直升工作领导小组对名单进行审核并向学校推荐。
三、工作日程
1、细则及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制定
9月18日将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和推荐选拔细则提交教务处并同时进行公示3天。
2、确定面试资格
9月18日张榜学生平时综合成绩,并公示具有面试资格的名单,公示3天。
3、填报志愿、面试
9月22日学生填报志愿。9月23日上午10:00举行面试,地点:闵行物理楼223。
4、公布推荐名单
9月23日物理系张榜公示推荐名单,9月25日张榜公布物理系推荐名单,张榜3天,并将推荐名单、推荐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报送学校以供审核、批准。其间学生如对推荐名单有异议,可向系及校领导小组反映。
四、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资格:
(1)被确定推荐后,受刑事或行政处分者;
(2)不能在2014年6月份如期毕业者及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不到良者;
2、凡被学校批准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将一律不列入毕业生的就业方案。
五、其它未尽事宜,参照金沙《通知》执行。
物理系(盖章)
2013年9月18日
附件1物理系免试推荐研究生素质加分
级别 | 项目 | 等级 | 加分分值 |
国 家 级 | 挑战杯 | 一等奖 | 不受综合排名限制 |
二等奖 | 5 | ||
三等奖 | 3 | ||
鼓励奖 | 0.8 | ||
全国ACM大赛 | 一等奖 | 不受综合排名限制 | |
二等奖 | 5 | ||
三等奖 | 3 | ||
鼓励奖 | 0.8 | ||
大学生 电子设计竞赛/ | 一等奖 | 不受综合排名限制 | |
二等奖 | 5 | ||
三等奖 | 3 | ||
鼓励奖 | 0.8 | ||
数模竞赛/物理学术竞赛 | 一等奖 | 不受综合排名限制 | |
二等奖 | 5 | ||
三等奖 | 3 | ||
鼓励奖 | 0.5 | ||
上 海 市 级 | 大学生 电子设计竞赛 | 一等奖 | 3 |
二等奖 | 2 | ||
三等奖 | 1 | ||
鼓励奖 | 0.5 | ||
数模竞赛 | 一等奖 | 3 | |
二等奖 | 2 | ||
三等奖 | 1 | ||
鼓励奖 | 0.5 | ||
优秀称号 | 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干) | 2 | |
学 校 级 | 大学生科研基金 (已结题项目) | 组长 | 0.6 |
组员(包含在项目申请书中) | 0.2 | ||
大夏杯 | 一等奖 | 3 | |
二等奖 | 2 | ||
三等奖 | 1 | ||
鼓励奖 | 0.5 | ||
优秀称号 | 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 生干部、优秀团员 优秀团干 | 0.5 | |
系 级 | 实验设计大赛 | 一等奖 | 1 |
二等奖 | 0.7 | ||
三等奖 | 0.4 | ||
教师风采大赛 | 一等奖 | 1 | |
二等奖 | 0.7 | ||
三等奖 | 0.4 | ||
鼓励奖 | 0.2 | ||
其 他 | 学术论文 | 核心期刊 | 3 |
非核心期刊 | 2 | ||
国内会议文集 | 0.5 |
注:
1、同一课题参加不同项目的评奖以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分数,同一课题参加不同项目的获奖不累加分,获奖课题内容应与物理学专业相关。
2、获奖、科研项目以及发表论文为多人完成时,只计前5名。第一完成人按表中分数计算,其余完成人按表中相应分数的40%计算。
3、优秀称号加分不同年份可多次累计。
4、表中未包含的其它加分项目,按同类项目计算。
附件2 各单位(专业)分配名额
物理系2014年拟推荐研究生名额为27名。各单位(专业)分配如下表:
单位(专业)
硕士
博士
备注
河口海岸研究院
1
专项
电子工程系
0
1
专项
软件工程系
1
专项
精密光谱科学与技术
3
专项
中法联合培养
1
专项
磁共振实验室
3+1
含专项1
纳光电集成与先进装备中心
3
理论物理
3
凝聚态物理
2
材料物理与化学
1
生物物理
2
原子分子物理
2
课程与教学论
1
校外
2
合计
27